县市场监管局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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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促进市场监管系统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查纠“四风”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结合当前开展的“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于近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建立起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通知》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十项内容、监督检查方式、责任追究、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监督检查实行分级负责,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六个督查组分工协作组织实施。该机制的建立与推行,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利于改进市监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优化营环境和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并将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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