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包垟乡中心村抗震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的答疑与变更
发布日期:2018-06-20 00:00:00浏览次数: 字体:[ ]

泰顺县包垟乡中心村抗震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道路景观绿化)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82.3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说明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本工程清单说明中3.6应建设单位要求,增加50株胸径10-12cm山茶花,材料价暂定4000/株,结算按建设单位签证价计入”更改为“应建设单位要求,增加50株胸径10-12cm山茶花,材料价暂定4000/株(含税价),结算按建设单位签证价计入”。

二、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澄清文件。

三、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林女士,0577-67566723

 

 

 

 

 

 

 

 

 

 

泰顺县包垟乡人民政府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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