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第七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的答疑与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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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第七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4页2.3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说明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做相应调整,招标标底价现更改为:“7959040.00元”。现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原招标文件中:“基期价格参照2018年03月份《泰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信息》的市场信息价,如《泰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信息》缺项的参考同期的《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现更改为:“基期价格参照2018年04月份《泰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信息》的市场信息价,如《泰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信息》缺项的参考同期的《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三、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06月21日09:00时”,现开标时间顺延至:“2018年07月03日09:00时”。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0日上午09:00:00前”,现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07月02日09:00:00前”。 四、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叶女士,0577-67573081,13958986661;泰顺县第七中学:庄先生,13858813080;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577-59280887。
泰顺县第七中学 2018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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