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月产业基地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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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月产业基地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公告。本补充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一、本工程原投标保证金为 “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现更改为,“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7-67673919)
泰顺县彭溪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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