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筱村镇枫林村文兴苑A1幢101室招租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5 00:00:00浏览次数: 字体:[ ]

筱村镇枫林村文兴苑A1幢101室招租公告

受泰顺县筱村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将筱村镇枫林村文兴苑A1幢101室对外公开招租(3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

单位名称:泰顺县筱村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筱村镇枫林村文兴苑A1幢101室的基本情况:

筱村镇枫林村文兴苑A1幢101室出租部分建筑面积671.09平方米,具体以看样时的实际面积为准(详见竞价须知)。

房屋座落

用途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始价

(年租金)

(万元)

备注

筱村镇枫林村

店面

一层

671.09

5.03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

1、筱村镇枫林村文兴苑A1幢101室招租竞价起始价以列表为准,不设保留价。
    2、本项目租赁期为3年(即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一年为租金的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必须在每个周期起始年的6月1日前进行全额支付本周期租金。

四、交易方式:按现状公开竞价方式招租。

五、报名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好的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六、其他事项:1、承租方应当保证在本项目竞价成功后用于来料加工。2、店面装修不得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3、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4、受让人承租期间,不得出现高污染、高噪音,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4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人的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的须提交组织的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单位盖章向泰顺县筱村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名。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缴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上午11点,以缴纳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机构: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435053005857

八、竞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租赁权竞价会定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3点00分在筱村镇人民政府一楼大会堂举行。

、本次租赁权竞价会由温州宏正拍卖有限公司主持,代理佣金由出租方和承租人承担 (详见须知)。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二楼207室

联系电话:  0577-59298029

 

人:林先生;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温州宏正拍卖有限公司

 

                           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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